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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做好三个坚持,突出一个模范
2022-03-28 09:47:00    来源:    作者:柴焜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2-03-28 09:47:00

       贺兰县为加强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成效,实现“让党中央放心 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全面提高机关党建工作质量,增进党建与业务工作互融共促,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升各机关治理效能、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以三个坚持助力各机关模范机关创建工作。

  坚持以“学”字为先,做政治坚定的“明白人”。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贯通融合。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扎实开展“七个一”活动,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讲专题党课60余次,开展红色教育活动98次1640余人次。开展“信仰与忠诚”党性教育活动,组织各党委(党组)书记围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走好第一方阵”讲专题党课,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机关党建始终。

  坚持以“干”字为重,做狠抓落实的“实干家”。结合“基层党建全面提升年”任务目标,制定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党建路线图,细化任务,挂图作战,下发机关党建重点工作任务通知11期,整理完成党建清单1100余份。落实机关党组织“双评双定”工作,县直机关三星级以上党组织达到86个,占比达78.2%。打造县税务局“彩虹桥”党建品牌,组织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建立党委(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工作制度,让机关党员走出机关,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打破机关党建内部循环惯性。

  坚持以“人”字为本,做责任担当的“第一人”。认真落实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县直机关工委工作例会12次,组织对128名党务工作者进行业务培训。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周”活动,坚持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把纪律挺在前面。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作为党建述职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

【编辑】:柴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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