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进入贺兰县委组织部网站!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干部工作 > 正文
贺兰县突出三个标准严把干部政治素质关
2022-04-12 11:13:00    来源:    作者:马彩芹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2-04-12 11:13:00
        为全方位、多渠道、立体化了解识别干部,准确掌握干部政治素质具体表现,贺兰县明确考察标准、丰富考察形式、强化结果运用,念好“实”“准”“效”三字诀,为全县高质量追赶发展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

  明确考察标准突出“实”。紧紧围绕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5个方面,明确干部政治素质考察具体标准和评价要点。始终把政治素质考察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备条件,使用《干部政治素质专项测评表》,从正反两个方面设置政治素质考核评价指标,科学评价干部的政治表现。在正向评价指标中,明确5个方面评价要点,细分为“优良、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评价意见;在反向测评要素上,列出了多项负面评价指标,内容涵盖了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等各个环节,通过正反比对、相互印证刻画领导干部政治素质“精准像”。

  丰富考察形式突出“准”。坚持把严格政治标准贯穿干部工作全过程。注重日常了解,县委组织部综合运用调研、项目观摩、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经常性地深入各单位调研掌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实际政治表现。注重综合考察,把政治素质考察纳入年终考核、抓党建述职评议等工作中,充分运用巡察、民主生活会等成果,结合考察谈话、政治素质反向测评、“凡提四必”等多个过程佐证考察工作。同时,紧盯换届后乡镇领导班子、重点项目和经济部门领导班子、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部门领导班子运行情况,进行专题调研,综合分析研判,多方了解印证,全面考准考实政治素质和干部工作实绩,提高综合分析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强化结果运用突出“效”。把考察结果作为干部考评的首要指标和选任的重要依据,不断增强干部担当作为的思想自觉,树立鲜明政治导向和用人导向。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为干部划出干事创业的“安全区”。严格落实“凡提四必”制度,对干部选拔任用充分征求纪委监委意见,严格落实廉政鉴定意见“双签字”制度,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从严立起政治标尺。完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建立举报信件、“12380”等举报专线,坚决杜绝干部“带病提名”“带病提拔”,并及时选树政治素质好、政治担当硬、政治能力强的新时代好干部进行表彰宣传,努力营造见贤思齐、奋发有为、干事创业的氛围。

【编辑】:马彩芹
【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