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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档案馆简介
2025-12-16 08:57:00    来源:贺兰县档案管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2025-12-16 08:57:00

  贺兰县档案馆成立于1958月12月,1985年4月改称档案科(馆),1990年改称档案局(馆),实行科馆(局馆)合一管理。2002年隶属县政府办管理。2019年1月贺兰县机构改革,县档案局馆不再局馆合一,县档案局行政职能划入县委办公室,挂县档案局牌子,县档案馆挂县委党史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为县委办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科级事业单位。设事业编制10人,实有人员11人,领导职数设馆长1名。内设综合办公室、接收征集室、保管利用室、信息技术室、党史地方志室。

  主要职责为:负责收集、整理、保管和提供利用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档案;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档案、地方志和党史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履行本行政区域内的档案资料保管及开发利用、编辑出版地方志和编研党史等职能。

  贺兰县档案馆新馆于2019年8月建成,2019年9月投入使用。位于贺兰县政务中心东700米、创业东路19号、占地4亩,总建设面积2998平方米,共三层,库房面积为 平方米。新馆具备档案、地方志及党史工作管理、宣传、教育的功能,是具备政府信息公开中心、电子文件管理中心和档案利用服务中心功能的档案及文化事业机构。

  一、历史沿革

  1958年12月,贺兰县成立党政合一的档案馆。

  1985年4月,成立档案科;科馆合署办公。

  1985年12月,成立县志办。

  1990年,档案科改称档案局,划归政府办管理,科(馆)合一,两块牌子,一套人员。

  1992年,县志办改成志史办,1999年,改称史志办,2002年8月机构改革中,将“志史办”改为“史志办”,划入县委办管理,为副科级事业单位。

  2002年机构改革,档案局(馆)隶属县政府办公室管理。

  2006年,贺兰县档案局、贺兰县史志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019年9月,贺兰县机构改革,县档案局(馆)的行政职能划入县委办公室,县委办公室对外加挂县档案局牌子。贺兰县史志办并入贺兰县档案馆,保留贺兰县史志办牌子;县档案馆仍作为事业单位。

  二、馆藏档案介绍

  贺兰县档案馆馆藏档案有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专业档案、实物档案、照片档案、会计档案等各种门类载体的档案。

  馆藏来源主要有四个途径:各归档单位逐年移交的各类档案,撤销破产单位及重大活动等形成移交的档案,方便查阅利用进馆保管的婚姻等民生档案,面向社会征集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档案。馆藏档案以文书档案为主,兼有一定数量科技档案、专门档案、特殊载体档案和图书资料,起止时间为1929年至2024年,分民国档案和建国后档案两部分,共117个全宗、238286卷、603539件。其中:文书档案35802卷、338874件(含民国档案2534卷、6199件),科技档案1658卷、16581件(包括科技工作、工程、水利等档案),专门档案185600卷、232857件,(包括件人事、会计、婚姻、审计、残疾人、污染源、土地确权、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档案),图书资料8578件,特殊载体档案6648卷、6649件。

  三、请联系我们

  档案查询:0951-8061557

  档案业务咨询:0951-8067626

  综合办公室:0951-8061557

  四、档案馆地址

  贺兰县创业东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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